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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助政策全知晓 诚信安全要记牢

发布日期:2026-05-28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进一步提升我院学生对资助政策的知晓度,增强诚信意识和金融安全防范能力,学院微信公众将陆续发布国家及学校各项资助政策信息和动态,同步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主题宣传活动,确保政策宣传覆盖全体学生。

一、政策解读:奖助学金标准与申请条件

根据《佳木斯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佳木斯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佳大校发〔2025〕50号),学校已建立起“奖、助、贷、勤、补、免”多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其中:

1.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奖励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本科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奖励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

3.国家助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4700元/年、二等 3700元/年、三等2700元/年,资助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在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二、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规范开展

依据《佳木斯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佳大校发〔2019〕35号),学校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的原则,每学年开展一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每学期进行动态调整。困难类型包括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城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家庭学生、孤儿、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城乡低收入家庭学生及其他因重大灾害、意外或疾病导致经济困难的学生。认定等级分为“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三个等级。

学生须如实填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并签署《黑龙江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承诺书》。对于弄虚作假、捏造家庭经济状况的行为,学校将取消受助资格、追回资助资金并依校规校纪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三、诚信与金融安全:筑牢风险防范意识

(一)防范金融诈骗“四不”原则

不轻信:对陌生来电、短信、网络链接保持警惕,不轻信“客服退款”“注销校园贷账户”“高额返利”等话术,官方平台不会通过电话或短信要求转账或提供验证码。

不透露:妥善保护个人身份信息、银行卡号、密码、短信验证码等敏感信息,绝不随意告知他人。

不转账:未经多方核实,绝不向陌生账户或所谓“安全账户”转账汇款。凡是要求先交保证金、手续费、解冻费的贷款或中奖信息,均为诈骗。

不贪利:拒绝“刷单返利”“高薪兼职”“投资暴富”等诱惑,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

(二)防范电信诈骗“五个一律”

凡是自称公检法要求汇款的,一律挂断;

凡是通知中奖、领奖要你先交钱的,一律不信;

凡是通知“家属”出事要先汇款的,一律核实;

凡是在电话中索要银行卡信息及验证码的,一律挂断;

凡是自称领导、老师要求转账的,一律当面核实。

(三)远离不良校园贷“三要三不”

要理性消费:根据家庭经济状况量入为出,不攀比、不奢侈,杜绝过度消费、超前消费。

要认清陷阱:不良校园贷常以“低利息、无抵押、放款快”为诱饵,实际暗藏高额手续费、砍头息、暴力催收等风险,坚决不参与、不接触。

要寻求帮助:如遇经济困难,应第一时间向辅导员、学院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求助,通过正规渠道申请助学贷款或临时困难补助,切勿私下借网贷。

不盲目借贷:不轻信任何校园贷广告,不随意出借身份证、学生证办理贷款。

不充当中介:不帮助他人“刷单”或“刷信用”办理贷款,避免卷入非法金融活动。

不隐瞒拖延:一旦发现自己或同学陷入不良校园贷,立即报告老师或报警,切勿因害怕而独自承担。

(四)强化诚信意识与信用管理

申请资助时务必如实填报家庭经济信息,签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承诺书》,珍惜个人信用记录。

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应按时还本付息,避免因逾期产生征信污点,影响未来就业、购房、出行等。

妥善保管个人银行卡、手机卡,不租借、不出售给他人使用,防止被用于电信诈骗等违法活动。